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旗舰店

卷烟调包有新招,防范能力要跟上

发布时间:2005-06-10

  (笔者注:假装买高档香烟,在付款之际提出其它“合理”要求,麻痹零售户的防范意识或夺过香烟撒下假钞转移店主视线,然后与接应同伙夺路而跑,这是笔者在近日走访中,听到零售户张某和陆某诉说的两起调包事件。在为他们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与归结,以引起各片区管理员的重视,并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工作,防止零售户再次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

  镜头一:张某是市区某新村新开张的卷烟零售户,一个星期前的傍晚,店里来了一个“大客户”,声称要买两条好的香烟,一条自己抽,一条送人,张某没有开店的经验,以为生意来了,就如实说店里还有一条中华和一条苏烟。该男子称自己刚好口袋里还有一千多元钱,说两条都要并要求包装好,待老张用塑料袋子包好放在柜台上后,该男子拿起香烟就往外走,老张忙喊:“钱、钱、钱呢?”,该男子突然回手扔下一大把“钞票”,在老张迟疑迷惑时,该男子就乘上等候在外面接应同伙的摩托车上一溜烟地跑走,等到张某与妻子一同赶出来时,已经不见了人影。根据绍兴晚报消息,绍兴市区也有同样的调包事件发生。手法如出一辙。

  镜头二:陆某,其超市开设在恒利路上已有一个多月,生意也逐渐有些好转。5月6日晚,店里来了两个陌生人,操余姚口音,派头很大,称要买两条“硬中华”卷烟,假装付钱时,先是讨价还价,然后说要买茅台酒,等到陆某把酒拿下来放在柜台上时(根据笔者的经验,此时烟已被调包),该男子看了看说要度数高一点的(有没有42度的)并谎称打电话问一下“局长”要不要喝,陆某转身去找说没有(事后才知道茅台酒根本没有这个度数的)。最后,该男子称没有合适的酒,香烟也不要了,与另一男子撒腿就跑,消失在夜幕中。等到陆某回过神来,猛地看香烟时,条盒上已没有“上虞烟草”字样,拆开来一看,全是伪劣香烟和另外牌子的卷烟。

  不法分子利用调包,骗取钱财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但上述两例案件使我们发现,卷烟调包又有了新的变化,手段也更加隐蔽狡猾,使得零售户防不胜防,分析其特点总结如下:

  一、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当地人和外地人勾结合作的较多,由外地人负责“买”烟、夺烟等具体行为,由本地人在外面配合等候。

  二、参与作案人员在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欺诈,分工明确,配合较为密切。受害者大多是老人、妇女、儿童,也有新开张的店铺,调包者手段高明,且多为二人同时实施,很难被当场抓获。

  三、调包者作案时,经常同时在店里购买些饮料、酒类等以分散店主的注意力,借店主转身去拿其它商品时作案。得逞后,调包者往往谎称等一下来买便匆匆离开。

  四、调包者一般“派头”较大,讲话时,有摩托车等行动方便的作案工具。

  五、调包以高档卷烟为主,如:中华、苏烟、长嘴利群、芙蓉王等。

  根据各地对调包事件的报导,结合片警管理工作实际,笔者认为,不法分子调包屡次得逞,原因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还是有部分零售户因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生调包事件,对别人的惨痛经历不够在意,对专卖人员的宣传教育也置若罔闻,思想上警惕性较差。从心理学角度上来分析,买任何高档商品,每个人的消费观念基本是一样的,会选择比较可靠的、诚信度又高的大商场或大超市。小摊、小店以零售为主,如果遇上个“大买卖”零售户必需要有“万一”的思想准备,所以零售户在交付卷烟前,一定要先看清楚是真钞还是假钞,然后再作决定,特别是数额比较多的,如发现假钞应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或公安机关汇报,防止调包事件的发生。

  其二,调包者流窜作案,胆子越来越大,手法也更加隐蔽,使受害者难以防范。在这方面,作为烟草执法第一线的片区管理员,应在走访检查中充分发挥宣传员的角色,进一步加强如何避免调包的常识宣传工作,特别是对容易上当受骗的弱势零售户的宣传,将提高广大零售户的警惕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防患于未然。

  零售户销售环节点多面广线长,是最复杂、最薄弱的环节,也是调包最容易发生的环节。为使零售户避免无故蒙受经济损失,我们要鼓励零售户拿起法律武器,合理运用,坚定不移地配合烟草专卖执法管理人员,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同调包不法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上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