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各普通高校1999届(含1999届)-2008届及应届毕业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办理。
2、江西省各普通高校2009届之后(含2009届,不含应届)的毕业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微就业”自主办理,申请办理信息上报后,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后,给您回复办理结果。报到证遗失证明电子证书下载后,请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
3、江西省各普通高校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另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盖有原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分配花名册。
(2)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盖有省高、中招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花名册。
(3)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温馨提示: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只受理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且只有毕业后次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遗失的毕业生可补办报到证原件,超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等同于原件)。
本服务由江西省提供